騰訊起訴王者榮耀代練APP
本案中,法院認為,《王者榮耀》游戲內設公平匹配機制,保障用戶獲得良好的游戲體驗,且嚴格落實國家關于未成年人游戲防沉迷的要求,故騰訊享有《王者榮耀》游戲產生的競爭性權益。但被告通過運營代練APP提供商業代練服務并從中獲取收益,造成破壞涉案游戲公平競技的游戲匹配及平衡機制;減損游戲的用戶粘性和交易機會,干擾涉案游戲建立的實名機制、未成年人防沉迷機制;破壞網絡游戲運營、競爭秩序三方面的損害后果。
另外,被告北笙公司運營的代練APP通過發單返現金,組織用戶進行游戲代練交易(包括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戲代練服務),其商業化、規?;M織游戲代練交易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。最終法院判處被告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,并賠償騰訊兩公司共計人民幣98.50萬元。